| 中国驻多米尼克大使馆领事服务指南 |
| 一、中国驻多米尼克大使馆及多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MORNE DANIEL,ROSEAU,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邮箱:P.O Box 2247 Roseau 传真: 001-767-4400088 电话: 001-767-4490080(领事、侨务、签证) 001-767-4490198(办公室) 001-767-4490058(商务) 001-767-4490088(政务、新闻、大使秘书) 使馆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02:00-05:00 领事部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二)多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1.移民局、警察局 电话:001-767-4482222 传真:001-767-4486204 2.旅游部、劳工部、卫生部、交通部、财政部(海关) 电话:001-767-4482401(政府办公大楼总机转) 多政府网站: www.avirtualDOMINICA.com/government.cfm 3.多玛格丽特公主医院 电话:001-767-4480813 4.主要航空公司: Caribbean Star Airlines加勒比之星航空公司 电话:001-767-4482181 传真:001-767-4485787 Liat 1974 Ltd利亚特航空公司 电话:001-767-4483980 传真:001-767-4487575 Caribbean Sun加勒比太阳航空公司 电话:001-767-4458025、18007447827 传真:001-767-4458841 5.主要旅行社: Whitchurch Travel Agency 电话:001-767-4482181 传真:001-767-4485787 Going Places Travel 电话:001-767-4482550 传真:001-767-4499433 Carns Travel 电话:001-767-4486680 传真:001-767-4480105 二、申办护照、旅行证、通行证签注、签证及公证认证等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二)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换发、延期、加注等须亲自到中国大使馆办理。 (三)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或旅行证的中国公民、华侨回国探亲、旅游,无需办理签证。 (四)在多定居或工作的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等,可申请旅行证,加入多米尼克国籍者凭多护照申请签证。 (五)护照换发的办理时间为30天,其余申请需四个工作日,确有需要可申请加急办理。 (六)有关手续: 1.与护照有关的申请事项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加注等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下载,网址附后),出示在多的工作许可或居留证原件,并交影印件。其他要求如下: 护照换发、补发须交近照三张,延期、加注须交近照一张,加注近照须交近照二张。 照片要求: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光面相纸,相片背景颜色仅限白色或淡蓝色,人像清晰,神态自然。该证件照片尺寸为:48毫米X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超此限者及黑白照片、经翻拍的或采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护照延期: 护照到期前半年内可申请延期手续。每本护照最多延期两次。 护照加注: 持照人如需办理出生时间、出生地点等加注,须交验相关的公证书或证明信等。 护照遗失补发: 护照遗失或被窃后,本人应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失并索要报警记录;书面报告大使馆。报告内容包括:遗失护照时间、地点和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发照机关、本人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如确认护照无法找回,应在当地登报声明“XXX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XX号护照,声明作废”。本人携报警记录、登报声明、原护照复印件(如果有)、护照遗失经过书面报告到使馆办理补发护照手续。 临时来多而无居留证和工作证的中国公民,丢失国内颁发的护照,可持补发旅行证回国。 2、旅行证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中国护照使用的证件。 凡中国护照遗失后急需回国,或中国护照过期后来不及补办但又急需回国,或经核实确定为中国公民而未持有合法证件者,可申请旅行证。 申请旅行证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下载,网址附后),出示在多工作许可或居留证原件,并交影印件及照片两张(要求同上)。 3、台胞通行证及签注。台胞通行证全称为“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使馆不颁发此证。台胞回大陆可在使馆申请通行证签注,使馆只受权办理一次有效签注,有效期三个月。 申请要求:填写“台胞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下载,网址附后),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七)收费标准 换发护照:55美元 旅行证:25美元 特急费:颁、换、补发护照不办理急件,其他种类特急加收30美元。 加急费:20美元 4、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须知 持多米尼克及其他外国护照者赴华经商、旅游观光、工作学习、探亲访友或过境等可向中国驻多米尼克大使馆申办签证。多米尼克公民前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可免签证停留9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履行有关手续和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Ⅰ基本要求:提供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下载,网址附后,网址附后),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Ⅱ签证费 对多米尼克护照收费标准:一次签证50美元、二次签证75美元、半年多次签证100美元、一年多次签证150美元。 如申请人急需,可向领事官员说明理由,要求加急办理并交急件费。 特急:在受理后24小时内取证,加收30美元; 加急:在受理24小时后72小时内取证,加收20美元。 对第三国公民签证收费按规定收取。 Ⅲ办理签证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 Ⅳ其它注意事项 A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B领事官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 C领事官员有权拒发签证或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D已办签证不能延期。 5、中国驻多米尼克使馆受理公证认证申请要求: Ⅰ可受理旅多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Ⅱ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 Ⅲ中国使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 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居留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Ⅳ中国使馆办理认证要求:多米尼克公证机关出具的、拟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等,需先经多外交部认证后,再送中国驻多使馆认证。 Ⅴ申办要求: 申请公证认证须本人亲自来馆办理,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下载,网址附后),在领事面前签字,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交验护照、工作证或居留许可证原件及影印件。认证申请人须交多公证机关出具的并经多外交部认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Ⅵ收费标准: A民事类: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经历、亲属关系和经济担保等收19美元。 B商事财产类: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和授权书、遗产继承、财产赠予、房屋转让和买卖等收38美元。 C证书类:包括结婚、离婚、船舶证书收38美元。 D生存类:收5美元并免急件费。 E翻译:100个汉字以内收10美元。每增加50个汉字加收5美元。 F办理公证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 如申请人急需,可向领事官员说明理由,要求加急办理并交急件费。 特急:在受理后24小时内取证加收30美元; 加急:在受理24小时后72小时内取证加收20美元。
有关中国公民在国外的领事保护、出国特别提醒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表格等请参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有关领事服务栏目。网址:http://www.mfa.gov.cn/chn/lsfw/default.htm
以上信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米尼克国大使馆领事部官员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致电使馆001-767-449-0080。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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